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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政策要点解读

2026-01-19 09:27     来源: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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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人的范围。增加缴存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非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的,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不能提取。

2.明确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度。必须是缴存人和配偶先办理提取后,尚有提取额度的部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以提取。

例1:A与B为夫妻,AB均缴公积金,现A或B、或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必须由AB先提取,不足部分AB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

例2:A与B为夫妻,A缴公积金,B不缴公积金,现A或B、或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应由A先提取,不足部分可由A的父母、AB子女提取,但B的父母不能提取(因为B不是缴存人)。

例3:A与B为夫妻,AB都不缴公积金,现A或B、或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AB的父母、子女都不可提取。

例4:A与B为非夫妻关系,AB均缴公积金,现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应由AB先提取,不足部分AB各自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

3.明确偿还住房贷款办理提取的总额度。一个家庭有多套住房贷款的,可合并还贷额计算提取额度。申请多套房贷合并提取的,已经办理过还贷提取的那套住房,按原政策执行,其他新增用于办理提取的住房贷款,2025年12月起计算还贷金额。

例1:缴存人家庭有ABC三套住房贷款,缴存人一直用A套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本通知自发布后,A套材料可提取金额按原政策计算,BC两套材料从2025年12月份起计算。

例2:缴存人家庭有AB两套住房贷款且从未申请还贷提取,本通知自发布后,缴存人可选用其中一套材料按原政策计算,另一套材料从2025年12月份起合并计算可提取金额。

4.办理缴存人父母和子女提取、增加住房贷款套数提取业务的,需携带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借款合同原件等相关材料前往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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