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二、审批单位: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审批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二)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四、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5、申请人半身免冠白底一寸彩照3张; 6、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五、办理程序: 1、机动车驾驶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领取和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到车辆管理所驾驶证业务窗提交有关材料,业务窗民警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由驾驶证业务窗工作人员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到驾驶证业务窗交费领证。 六、承诺期限: 半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收取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八、办公地点: 1、车辆管理所南宁工作站:南宁市望州路北四里4号 2、车辆管理所江州工作站:崇左市沿山路167号 九、联系电话: 0771-5666418(南宁工作站)、0771-7824663(江州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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