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交通警察支队服务指南(4)驾驶证注销            【字体:
崇左市交通警察支队服务指南(4)驾驶证注销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一、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二、审批单位: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审批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四、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原件);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原件)(属于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车管所业务大厅的咨询服务处领取和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到车管所驾驶证业务窗提交有关材料,驾驶证业务窗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
    六、承诺期限:半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公地点:
        1、车辆管理所南宁工作站:南宁市望州路北四里4号
        2、车辆管理所江州工作站:崇左市沿山路167号
    九、联系电话:
        0771-5666418(南宁工作站)、0771-7824663(江州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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