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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左市交通警察支队服务指南(8)机动车抵押登记 |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 |||||
| 一、事项名称: 机动车抵押登记 二、审批单位: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审批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 四、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4、《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抵押登记或者注销抵押的,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法定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车辆管理所机动车业务窗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规定的,受理抵押登记申请或者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还抵押人。 六、承诺期限: 半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收取机动车抵押证费100元/证。 八、办公地点: 1、车辆管理所南宁工作站:南宁市望州路北四里4号 2、车辆管理所江州工作站:崇左市沿山路167号 九、联系电话: 0771-5666418(南宁工作站)、0771-7824663(江州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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