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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左市交通警察支队服务指南(12)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 |||||
| 一、事项名称: 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审批单位: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审批条件: 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驶出本行政辖区的。 四、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五、办理程序: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2、车辆管理所机动车业务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确认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六、承诺期限: 半个工作日内。 七、收费标准: 收取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张、日。 八、办公地点: 1、车辆管理所南宁工作站:南宁市望州路北四里4号 2、车辆管理所江州工作站:崇左市沿山路167号 九、联系电话: 0771-5666418(南宁工作站)、0771-7824663(江州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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