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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左市交通警察支队服务指南(13)机动车停驶、复驶、更正和撤销 |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 |||||
| 一、事项名称: 机动车停驶、复驶、更正和撤销 二、审批单位: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审批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 四、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机动车停驶或者复驶的: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和行驶证(原件)。 (二)申请机动车更正的: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号牌(原件)(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 五、办理程序: (一)办理机动车停驶或者复驶的: 1、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2、车辆管理所机动车业务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规定的,收回或者发还号牌和行驶证。 (二)办理机动车更正的: 1、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到车辆管理所进行申请; 2、车辆管理所机动车业务窗核实错误的登记事项,确属登记错误的,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六、承诺期限: 停驶或复驶业务在半个工作日内,更正业务在1个工作日内。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公地点: 1、车辆管理所南宁工作站:南宁市望州路北四里4号 2、车辆管理所江州工作站:崇左市沿山路167号 九、联系电话: 0771-5666418(南宁工作站)、0771-7824663(江州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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