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放射诊疗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建立放射诊疗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放射诊疗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崇卫监发[2018]40号)文件要求,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2家单位的放射防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定,现将量化分级评定内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崇左市放射诊疗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公示
崇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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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崇左市放射诊疗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