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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我市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崇左市禁渔期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崇左市辖区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二、禁渔期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其他事项
对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的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实施禁渔期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0771-7993770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0771-7530047
大新县农业农村局:0771-3622248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0771-3521152
宁明县农业农村局:0771-8621090
龙州县农业农村局:0771-8812674
凭祥市农业农村局:0771-8521521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0771-7820708
特此通告。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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