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崇左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 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崇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ongzuo.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联系(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与花山路交汇处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邮编:532200,电话:0771-7988369)。
一、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根据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市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市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主要是由市、县两级大数据发展局和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设的政务公开科(股)负责,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内容的维护和更新,由各部门指定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扎实有序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制定了《关于推进崇左市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来指导我市当前及一个时期的政务公开工作。出台了《崇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崇左市政府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崇左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崇左市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崇左市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崇左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等7个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审议、评议、备案和监督机制,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更好完成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崇左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崇左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原则、主体、内容、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等内容。2019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编制修订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我市作为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首批试点市,于2018年7月份将政府门户网站迁移至自治区集约化平台,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与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并根据《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内容,对照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我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缺补漏,重点是对政府门户网站网页设计规范、健康运行、网站功能等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列单,及时整改,保障了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健康运行。
2.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其它渠道。2019年,继续通过广西日报、左江日报、崇左新闻和各县、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作为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听证会议、一次性告知清单、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作为辅助宣传渠道。对全市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等进行全方位解读,方便群众查阅。今年以来全市共解读政策文件187份,增进了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知晓、理解和认同,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联合崇左市督查考评局按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考评工作,根据自查情况、检查情况、年度政府网站评议结果、社会评议情况、投诉受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奖惩制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及时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9年度我市无因信息公开、回应不及时导致的投诉、诉讼等现象发生。
(六)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所有涉及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不公平的问题,易出现以权谋私的事项,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复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建设项目、部门职能职责和权限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9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快推进重要事项信息、监管信息、扶贫救助信息、民生信息、为民办实事信息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同时,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上检查力度,对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进行指导,对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督查通报,要求各部门按时整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30 | 530 | 5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7624 | -1688 | 17549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822 | -1269 | 16179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722 | -79 | 47914 |
行政强制 | 840 | +14 | 606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82 | -8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871 | 2359710073.4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1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1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0 | 1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县级政府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二是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进。
一要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在新闻媒体专题解读、系列解读及权威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充分详细地宣传解读,也可在网站上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展现,尽可能让群从看得懂,理解透,用得上。
二要继续按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要求,制定崇左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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