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全国已推广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电子证书可实现与PVC卡实体证书一一对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电子证书的应用,经研究,本通知自即日起,我局停止核发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PVC卡实体证书,以电子证书替代PVC卡实体证书。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做好推广使用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的宣传,尤其是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做好电子证书的宣传工作。安全培训机构要做好电子证书的宣传和服务工作,要在培训中宣传电子证书,及时告知学员考试成绩、合格情况,指导学员如何获取电子证书,并为学员免费提供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打印服务。
2.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持证上岗的监管,对照电子证书核验检查。持证人可以直接使用电子证书或打印的纸质证书作为凭证,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及用人单位在持证人出示电子证书后,不得再要求其提供PVC卡实体证书。
3.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企业,各安全培训机构将本通知张贴在培训场地内。
咨询电话:崇左市应急管理局:0771-7988696;联系人: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王艳平。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获取方式及辨别真伪的方式
崇左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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