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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发改函〔2025〕137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崇左市广西大学附属中学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函

2025-08-05 16:05     来源: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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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广西大学附属中学:

《崇左市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关于申请维持现有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延长收费试行期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广西大学附属中学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崇发改收费〔2023〕5号)于2023年秋季学期试行以来,你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有序开展教学工作。鉴于目前你校财务数据不能完整体现办学成本,不利于核定正式收费标准。为减小成本偏差,保证收费标准的准确性、合理性。同意你校按崇发改收费〔2023〕5号文件收费标准延长试行一年。

二、工作要求

请你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收取其他费用。在试行到期前,请你校按自治区相关规定将办学成本相关材料报送我委,以便及时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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