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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飘代表:
你在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边境县市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的建议》(第7号),由市人大办公室转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高补贴标准的建议。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和补助标准,2021-2023年,中央、自治区和崇左市本级财政共安排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资金5089.96万元。2021-2022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户均 3 万元。2023 年,我市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上取得新突破,其中,天等县、宁明县户均补助已提升至5.4万元,扶绥县户均补助提升至4.4万元,全市共发放补助607.02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逐年提高,极大减轻了农户建房的压力,提高了我市农村困难群众开展危房改造的积极性。
二、针对扩大补贴范围的建议。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中确保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全力以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积极完成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2019 年至今,全市共完成2966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边境4县(市)1914户。2021年,全市完成9952 栋“两高”沿线高标准设计农房风貌改造工作,其中边境4县(市)5543栋。2022 年,我市边境4县(市)实施2005 户农村老旧住房改造,有效提升边境县(市)农村群众的居住条件。今年,我市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对2024 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摸排,对于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目前,全市危房改造拟计划任务为246户,截至4月18日,全市共开工189户,开工率76.8%,竣工105户,竣工率42.7%。
三、针对优化补贴方式的建议。为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精神,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财政按照分级补助的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了补贴。
四、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全市农村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在持续开展2024 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排查的同时,将目前已完成摸排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上报自治区住建厅,落实定期巡查制度,重点关注采用鉴定安全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脱贫户,使用年限较长的住房质量动态变化,做好极端天气、汛期等特殊时期的巡查检查。加强与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活动、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等农村住房工作相结合,加快全市农村危旧、危烂房的拆除工作。二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申报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争取更多对边境地区的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共同推进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感谢你对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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