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财务科)、培训就业科、劳动工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劳动保障争议仲裁科、社会保险科。 2、局属事业单位6个: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就业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管理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3、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处罚,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 4、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城乡就业,承担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5、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实施再就业工程,筹集、管理和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6、综合管理用人单位用工、政策性安置;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劳动力开发和公民境外就业工作。 7、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8、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开发、技能鉴定和发证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就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9、负责技工学校招生、录用等工作。 10、参与企业改革整顿,指导企业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宏观调控全市企业工资总额,检查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审核市直企业工资总额,编制汇总全市劳动工资年度计划。 11、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12、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草拟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备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发放及监督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和社区管理工作。 14、负责市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等医疗照顾群体医疗管理工作。 15、负责审核全市职工退休和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和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 16、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工程,发布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7、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职工宣传教育和评先表彰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18、负责指导全市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 19、承担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崇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一、受理承诺 (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和审批办理,做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 (二)经批准同意尚未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局机关服务窗口受理并按业务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规范,符合法定要求,服务窗口必须受理。 二、告知承诺 (一)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给予指导帮助。 (二)行政管理相对人咨询或者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业务范围的,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 三、时限承诺 (一)即办件当场或当天办结。 (二)承诺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审批或专家评审事项在政府审批或专家评审会后10天内办结。 四、授权承诺 (一)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充分授权。 (二)对局机关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充分授权。 (三)需要采取实地考察等的行政许可事项,授权首问责任人会同分管领导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全程跟踪督办。 (四)需要两个(含两个)以上业务科室共同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直接召集有关业务科室联审。 五、收费承诺 (一)本局所有进入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收费统一由银行代收。 (二)不将收费作为办结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六、公示承诺 (一)公示各项收费事项及收费标准。 (二)公示各项行政许可项目、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 七、服务承诺 首问负责人实行挂牌服务,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接待热情,语言文明,服务周到,解答耐心,做到“零违纪”、“零推诿”、“零差错”、“零延期”、“零投诉”。对非本职范围的业务,主动引领或帮助行政管理相对人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八、廉政承诺 (一)不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二)不参加由行政管理相对人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三)不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借款或报销票据。 (四)不利用职务之便请行政管理相对人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我们的工作。 举报受理电话:0771-7834638 监督电话:15978126669 投诉地址:崇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风效能办公室 (崇左市沿山路76号,江州区民政福利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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