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卫生局         ★★★ 【字体:
崇左市卫生局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9

 

部门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名称:核发《卫生许可证》及年检(食品卫生)

1)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报告一份;

3、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一份;

5、从业人员名单,健康证及卫生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材料或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

7、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机构资料。

年检:

1、卫生许可证年审换证申请表一份;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变更登记。

变更(业主、单位名称或经济性质):

1、变更协议复印件;

2、变更前后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原卫生许可证;

4、变更登记表。

3)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向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提交资料;

2、申请资料初审;

3、受理;

4、监督科对申请资料核查、现场卫生审查;

5、限期改进;

6、上报市卫生局审批;

7、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发证或批文。

4)审批期限(工作日):办证:现场审查合格后5天后发证年检:

5)收费标准: 1、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2、卫生监测、检验费按区物价局、区财政 厅、  区卫生厅桂价费字[1993]169号文件及区物价费字[1994]129号文件执行(其中审查费根据企业职工人数20-200元/个)3、年检按审查费50%收费。4、变更登记10元/个。

二、审批事项名称:核发《卫生许可证》及年检(公共场所卫生)

1)  文件依据: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办卫生许可证报告书一份;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复印件)、平面图各一份;

 5、从业人员名单、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6、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机构资料各一份。

年检:

 1、卫生许可证年审换证申请表;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3)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向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提交资料;

2、申请资料初审;

3、受理;

4、监督科对申请资料核查、现场卫生审查;

5、限期改进;

6、上报市卫生局审批;

7、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发证或批文。

4)审批期限(工作日):

 办证:1、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2、现场审查或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

 年检:1、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2、现场审查或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

5)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1、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2、卫生审查、监测、检验费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区卫生厅桂价费字[1993]169号文件及区物价费字[1994]129号文件执行。

 

三、审批事项名称:核发《卫生许可证》及年检(盲人保健按摩卫生)》

1)文件依据: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办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办卫生许可证报告书一份;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复印件)、平面图各一份;

5、从业人员名单、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6、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机构资料各一份。

年检:

1、卫生许可证年审换证申请表;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2)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向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提交资料;

2、申请资料初审;

3、受理;

4、监督科对申请资料核查、现场卫生审查;

5、限期改进;

6、上报市卫生局审批;

7、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发证或批文。

4) 审批期限(工作日):

                      办证:1、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2、现场审查或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

                      年检:1、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2、现场审查或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

5)收费标准: 1、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2、卫生审查、监测、检验费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区卫生厅桂价费字[1993]169号文件及区物 价费字[1994]129号文件执行。

四、审批事项名称:核发《卫生证可证》及年检(生活饮用水卫生)

1)文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第八章第八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章第七条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办卫生许可证报告书一份;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复印件)、平面图各一份;

 5、从业人员名单、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6、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机构资料各一份。

 年检:

 1、卫生许可证年审换证申请表;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3)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向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提交资料;

2、申请资料初审;

3、受理;

4、监督科对申请资料核查、现场卫生审查;

5、限期改进;

6、上报市卫生局审批;

7、崇左市卫生监督所发证或批文。

 

4)审批期限(工作日):办证:1、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2、现场审查或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

 年检:1、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2、现场审查或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

5)  收费标准: 1、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2、卫生审查、监测、检验费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区卫生厅桂价费字[1993]169号文件及区物 价费字[1994]129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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