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广播电视局           ★★★ 【字体:
崇左市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9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广电总局、自治区广电局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核全市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建立和撤销;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同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三)组织编制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
  (四)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与行业管理,拟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有关制度,实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五)管理并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全市广播电视的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传输覆盖。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名称: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许可证 

1)文件依据:桂价费字[1992]149号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1、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广西卫视电视信号覆盖不到的地区; 2、边远山区

3)审批程序: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所在区域的乡镇广播电视站意见; 3、所在区域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4、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备案并发证。

4)审批期限(工作日):15

5)收费标准:1、许可证工本费10元/本; 2、卫星接收审监稽查费19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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