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 7968161 传真 7968296 规划科 7968161 市场科 7968162 企管科 7968162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市旅游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研究提出我市旅游发展战略目标,编制本市旅游资源、旅游市场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本市重点旅游项目的指导和重点旅游线路的规划、设计、开发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旅游风景区的管理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四)负责全市入境、出境、国内和边境旅游业务管理。负责审核申报经营国际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和中越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核准旅行社营业部经营资格。负责全市国内旅行社年检、复核等工作。负责三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以及四星级、五星级饭店的申报工作。负责旅游涉外饭店的审批和旅游定点单位(含商店、餐馆、车船、娱乐场所、医疗咨询点和国内旅游团队饭店等)的核准和年检。 (五)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开发、整治、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扰乱旅游市场和旅游企业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六)组织旅游产品(商品)的开发,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开展市场调研和信息收集工作。 (七)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旅游交易会、招商会等宣传促销活动,拓展海外旅游市场。 (八)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影响崇左市旅游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并会同各部门组织实施。 (九)强化全市旅游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全市旅游行业队伍建设,实施旅游行业导游员、服务员、技师、厨师、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实行旅游行业人员技术考核和定级工作及开展社会办学工作。 (十)指导、协调各旅游团体、学会、协会开展工作;组织旅游学术研讨及课题攻关和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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