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其《章程》及全国和省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县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3、组织、动员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 4、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造就一支符合“四化”要求的妇女干部队伍,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建立妇女优秀人才库,使各级妇联真正成为培训 输送优秀妇女干部的基地。 6、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承担崇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