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针对机关党的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情况并提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抓好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决议情况,调查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机关党委、机关纪检委、机关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七)领导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对违纪党员的党籍处分。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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