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文秘、行政、档案、保密、信访工作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主管局及下属单位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老干部工作、职称评定和职工教育工作;负责本局责任内的财务审计业务。 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制市水利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局机关财务工作以及全市水利和地方电力系统 的财务、会计管理;对水利资金和运行情况进行行业管理;对水电系统的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综合经营工作。 技术科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长期供求计划;组织制订市主要河流及边界河流综合规划和专业性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负责市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工程的技术审查或审批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 主管水利和地方电力行业政策法规和水利执法工作;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规费征收管理;归口管理水事纠纷工作。 综合业务科 协调全市水利基建、地方电力、农田水利、机电排灌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大面积灌溉节水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方性的水利。地方电力管理行政法规,并对县(市)区水电行政主管部门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二)组织制订全市水利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江河及边界河流的综合规划和专业性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对全市水资源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的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根据市政府委托,协调处理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四)主管全市河道、水库、堤防等水域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五)主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七)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和人畜饮水工作。 (八)负责城镇供水建设和以水利工程为水源的城市供求以及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大中型水工程;归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和水利综合经营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的地方电力实施归口管理,协调很对部安排的农村电气化建设。 (十一)配合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制订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及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按照国家了大规定监督市水电系统国有资产伪保值增值。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水电系统的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和全市水.电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市委市政府、区水电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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