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粮食局           ★★★ 【字体:
崇左市粮食局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17

部门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名称:粮食批发准入证及年检 

1)   文件依据:

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8]64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我区粮食收购经营者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粮发[2002]71号) 

2)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1、办证: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有合法的资信证明。

2、自有或实际拥有使用权100吨以上仓容的粮食仓储设施及资产证明

3、有粮食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含兼职);必要的粮食检验设施,或有委托代理的法定粮食检测单位。

4、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

年检:

1、填写《粮食批发准入证》年审登记表;

2、在粮食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存根;

3、《粮食批发准入证》正副本。 

3)   审批程序: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审批表》,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县以上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经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申请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审批表》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 

4)审批期限(工作日):每年的1月1日至3月10日受理。 办证:9;年检:2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审批事项名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一)申请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中心城市以及县城所在地的零售户必须具有办理银行储蓄卡、贷记卡等电子结算的条件;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 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证明书;

3、经营场所的有效法律文件(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4、属下岗人员的,需提交下岗证、失业证及再就业优惠证;

5、属残疾人的,应提交残疾证;

6、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7、守法经营承诺书;

8、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2.5cm(1寸)照片两张 

4)   审批程序:

1、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材料;

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领者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并到其营业场所进行实地审查;

3、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批发证。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行政许可受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审批期限(工作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提交要求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证,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但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收费标准: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集体)每证24元;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每证12元;3、工本费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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