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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审批事项名称 :核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1)文件依据 :国办发(1994)86号、[1992]价费字240号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1、填写前往边境特区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审批程序:按公边(1992)38号文件办理。 4)审批期限(工作日):当日。 5)收费标准:2元/证。
十七、审批事项名称 :公民因私出国护照 1)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管理规范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近期2寸标准护照规格彩照;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3)审批程序: 1、市、县(市)局受理民警审查; 2、市局业务科领导审核; 3、市局主管领导审批; 4、区公安厅制发证。 4)审批期限(工作日):40日。 5)收费标准:证件件费200元/证、遗失补领400元/证。
十八、审批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 1)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近期2寸标准护照规格彩照;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港澳地区亲友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 5、单位或派出所或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3)审批程序: 1、市、县(市)局受理民警审查; 2、市局业务科领导审核; 3、市局主管领导审批; 4、区公安厅制发证。。 4)审批期限(工作日):40日。 5)收费标准:证件费100元/证,多次往返签注20元/证。
十九、审批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商务 1)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近期2寸标准护照规格彩照;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单位派遣意见 3)审批程序: 1、市、县(市)局受理民警审查; 2、市局业务科领导审核; 3、市局主管领导审批; 4、区公安厅制发证。。 4)审批期限(工作日):40日。 5)收费标准:证件费100元/证,多次往返签注20元/证。
二十、审批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 1)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2)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近期2寸标准护照规格彩照;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团旅行社收费凭据; 5、单位或派出所或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3)审批程序: 1、市、县(市)局受理民警审查; 2、市局业务科领导审核; 3、市局主管领导审批; 4、区公安厅制发证。。 4)审批期限(工作日):40日。 5)收费标准:证件费100元/证,多次往返签注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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