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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现将崇左市各有关部门受理商业贿赂问题举报电话公布如下,举报人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崇左市纪委、监察局:0771-7834931
    崇左市中级法院:0771-7841396
    崇左市检察院:0771-7832000
    崇左市公安局:0771-7836296
    崇左市审计局:0771-7836090
    崇左市工商局:0771-7836315     崇左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4月18日
部门领导
 市 长:  黄  克 
 副市长:  蒋连生
       冯学军
      雷庆多
      汪夏明
      黄统高
      吴爱红
 秘书长:  秦 昆
友情链接
 
崇左市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第一秘书科 (电话:7968382)
 第二秘书科 (电话:7968158)
 第三秘书科 (电话:7968166)
 第四秘书科 (电话:7968185)
 第五秘书科 (电话:7968186)
 第六秘书科 (电话:7968189)
 第七秘书科 (电话:7968686)
 第八秘书科 (电话:7968198)
 第九秘书科 (电话:7968618)
 督查室 (电话:796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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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电报以及
  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部分讲话文稿和其他文稿。办理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各
  厅局、兄弟省市发送市政府的文电。
 (三)研究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委、办、局、各基层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
  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
  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组织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县、区政
  府、各基层单位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自治区及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方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调处应由市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
 (十一)负责上级文电的传阅及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十二)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提供服务。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承办:广西崇左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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