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火热开展           ★★★ 【字体:
崇左《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火热开展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左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7
    崇左讯 12月26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司法局、经委等部门联合在崇左火车站广场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咨询活动。副市长汪夏明参加当天的活动。

    在咨询现场,打工者了解这两部新法律的热情很高。从重庆到崇左打工的丁元文不仅自己拿宣传资料看,还拿了一些给工友们。就相关问题,他特意向崇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绍恒咨询。“权益受到损害可拨打崇左市的维权热线”、“劳动者有一定的休息权”……经过张局长的解答,丁元文收获很大。丁元文告诉记者,这两部法律的宣传对他来说非常及时,一直以来,他和工友们对用工企业的要求很低。通过咨询,他了解到自己原来还拥有这么多的权益保障,也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宣传咨询活动中,相关部门还遇到一些急需维权的劳动者,他们维权知识的缺乏让相关部门感到了肩上沉甸甸的责任。黄升安是崇左市一名打工者,打工期间,他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资时用人单位还要求他打借条,最近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工资,他希望劳动部门帮他追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农科长说,按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该企业老板已违法,第一,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他建议黄升安把基本情况上报给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通过调查取证,认定情况属实后,黄升安不仅可以领到工资,企业还将受到处罚。

    此外,用人单位对这两部法律的实施也有很多问题要问,“崇左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临时用工人员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企业破产,无法承担工伤补偿怎么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用工单位和就业者都应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因为这两部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平等就业等各项权益,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信息:

  • 下一篇信息: 没有了
  •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承办:广西崇左市信息中心
    网站维护电话:(0771)7969257 信箱 :cz@gxi.gov.cn
    网站技术支持:南宁索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桂ICP备05001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