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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崇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2 | |||||
根据《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崇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在报考崇左市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用人单位计划录用职位数,将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含照顾加分>合格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各职位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7月22日(星期日),利用1天时间组织面试。上午8:0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以县(市、区)、市直为单位设置面试考点。全市分设4个考点,第1考点是南宁师专崇左校区面试考点,考生有全市法院、检察院职位考生;第2考点是江州区江南一小面试考点,考生有市直职位考生(含江州区委办职位考生,除法院、检察院考生外);第3考点是龙州县面试考点,考生有龙州县乡政府单位职位考生;第4考点是天等县面试考点,考生有天等县乡政府单位职位考生(详见具体通知)。 三、面试资格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验证时间:2007年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面试资格验证地点:法院类职位考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类职位考生在市检察院,市直单位职位考生在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职位考生(除法院、检察院职位外)在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 (二)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户口薄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验证。凡报考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验证、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未提供上述资格验证资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经资格验证合格的面试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在7月22日上午7:30到达面试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四)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面试当天由组织机关统一安排快餐。 五、成绩公布 (一)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考点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同时在崇左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崇左市委组织部: 0771-7969828 联系人:温 敬 崇左市人事局: 0771-7968353 联系人:黄建南
1、2007年崇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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